• 酷音平臺服務商入駐協議

    發布時間:2021-11-20 09:56

    酷音平臺服務商入駐協議

    本協議由同意并承諾遵守本協議規定且使用酷音網服務的用戶(下稱“服務商”)、酷音網(運營主體為重慶酷音音畫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平臺”)共同締結,本協議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服務商在使用平臺相關服務時,須自行閱讀本協議,尤其是做出加黑、斜體、下劃線處理的相關條款,可能會對服務商的相關權益造成重大影響,請謹慎閱讀。

    為共同構建誠信、透明的網絡消費環境,共同維護公平、規范的網絡經營秩序,共同促進平臺生態系統的健康持續發展,在本協議約束下平臺提供店鋪相關服務,服務商在平臺開設虛擬店鋪正常開展經營活動。服務商需始終恪守誠信經營承諾,積極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及平臺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平臺已經發布、即將發布的各項規則,誠信、公平、規范地開展經營活動。

    一、 協議內容及生效:

    (一)本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及平臺所有已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規則。所有規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服務商在使用平臺提供的各項服務時,承諾接受并遵守各項相關規則的規定。平臺有權單方進行變更本協議內容、調整交易流程、變更交易規則等行為,變更后的協議和規則一經在站內信或公告公布后,立即在站內信或公告明確的特定時間自動生效。若服務商在前述變更站內信或公告后繼續使用平臺服務的,即表示已經閱讀、理解并接受經修訂的協議和規則。若服務商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平臺服務。

    二、定義及解釋

    入駐:指服務商注冊完成,依據平臺入駐流程和要求進行開通店鋪的過程。

    誠信保證金:指服務商根據本規則及其它協議繳存并同意凍結于其酷音網賬戶中,授權酷音網處置的、用于在不能按約提供服務時賠付給雇主或違背酷音網其他管理規定時用于扣除的資金。

    技術服務費:指平臺為服務商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支持等,酷音網按照交易金額一定費率向服務商收取的服務費用。

    三、服務商入駐條件及證明文件

    (一)服務商在平臺入駐,須滿足以下條件:

    1、年滿18歲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并領取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其他經營許可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2、有良好的信譽,能提供優質服務,有能力履行合同與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3、同意本協議及平臺相關規則

    (二)證明文件提交:

    1、服務商須根據平臺相關規則及要求向平臺提交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行政許可等彩色復印件。

    2、服務商保證向平臺提供的上述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真實、合法、準確、有效,并保證上述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發生任何變更或更新時,及時在平臺更新。其中營業執照信息、及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變更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平臺完成信息更新公示。

    3、個人經營主體的服務商在平臺開設的一家店鋪或多家店鋪年成交總額累計達到10萬元的,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要求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4、服務商對其提交的證明文件或其他相應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因服務商提交虛假、過期文件或未及時更新證明文件或通知導致糾紛或被相關國家機關處罰的,由服務商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酷音網(包括酷音”合作方、代理人或職員)損失的,服務商應予以賠償。

    四、服務商入駐流程

    服務商應當完成以下流程,方可在平臺正常經營投標或店鋪:

    (一)服務商已同意并簽署本協議。

    (二)服務商已選擇經營主體。

    (三)服務商已完善個人或公司的信息和技能。

    (四)服務商已完成新手任務。

    服務商完成以上全部事項,即入駐成功,可開始正常經營。

    五、平臺費用

    (一)誠信保證金

    服務商在完善店鋪信息和完成店鋪實名認證后,可向平臺繳納誠信保證金,誠信保證金繳納詳見《酷音平臺誠信保證金規則》。

    (二)技術服務費

    雇傭&購買服務和招標交易模式下的訂單成交時,對于會員服務商,酷音有權根據成交金額按照0%-10%向服務商收取技術服務費;對于非會員服務商,酷音有權按照成交金額的10%-20%向服務商收取技術服務費;

    若之后發生交易糾紛或雙方協商涉及到退款的反饋,技術服務費不予以退還。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服務商在入駐成功后可免費享受平臺基礎功能及相關服務。

    (二)服務商應按照平臺規定繳納各項費用。

    (三)服務商同意并遵守《酷音平臺服務商管理規則》等規則,服務商若違反《酷音平臺服務商管理規則》等規則,酷音網有權對服務商進行相應處罰。

    (四)服務商應妥善保管酷音網賬號,如因服務商保管、設置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服務商自行承擔責任。

    (五)平臺根據本協議向服務商提供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及相應技術支持服務,盡力維護平臺的正常穩定運行,并努力改進技術,對平臺功能及服務進行更新、升級,不斷提升平臺性能和交易效率。

    (六)平臺有權將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文書確定的服務商違法違規事件,或平臺已確認的服務商違反本協議相關約定的事項,在平臺上予以公示。

    (七)平臺提供的直接訂單或訂單機會均必須按照平臺交易流程操作,服務商承諾不進行線下交易、虛假交易和出售違法違規的服務。

    (八)服務商保證其所有服務內容應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服務商違反上述規定給平臺或者雇主帶來任何損害,服務商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平臺或雇主造成的損失。

    (九)服務商保證對向平臺提交的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發生任何變更或更新時,應及時在平臺更新。平臺每6個月會重新對已審核信息資料做審核檢驗,服務商應配合平臺完成信息資料更新。若服務商的營業執照信息、及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變更后,未在10個工作日內在平臺完成信息更新公示或個人經營主體的服務商在平臺開設的一家店鋪或多家店鋪年成交總額累計達到10萬元的,若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完成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平臺有權按照《酷音網用戶賬號使用規范》規則對服務商的店鋪進行關店處理。

    (十)平臺有權利對服務商提供的相關資質文件及各類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不代表平臺對審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的確認,服務商仍須對其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平臺有權對服務商的注冊信息、上傳的相關數據信息、在平臺發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信息及其相關內容,服務商同意平臺不經通知可立即刪除,對發現的其他問題或疑問有權向服務商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服務商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說明或改正。對服務商前述不當行為,平臺有權追究其違約、侵權責任并/或解除本協議。

    (十二)如因服務商服務內容、發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務問題而引發雇主對服務商及/或平臺的訴訟, 平臺有權披露服務商為實際服務提供商,服務商應承擔因客戶訴訟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而給平臺造成損失的,平臺有權要求服務商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服務商在平臺上交易過程中與雇主發生交易糾紛時,一旦服務商或雇主的任一方或雙方共同提交平臺要求調處,則平臺作為獨立第三方,有權根據平臺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平臺有權要求服務商提供與服務商服務內容、售后服務等相關的信息,以便于雇主直接向平臺進行咨詢時予以回復,對于平臺無法回答或屬服務商掌握的情況,平臺有權要求服務商在指定的時限內予以回復或給出相應方案,對服務商未及時解決的客戶咨詢及投訴,平臺有權對服務商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十五)平臺有權按照《酷音平臺服務商管理規則》的約定或相關規則的規定,對服務商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十六)雇主有權要求服務商開具與“確認支付”賞金金額同等金額的發票,服務商應按照雇主要求向雇主開具發票;服務商有權要求平臺按照收取的技術服務費金額開具同等金額的發票,平臺應按照服務商要求開具發票。詳細規則由《酷音平臺發票開具規則》予以規定。

    (十七)平臺劃扣技術服務費期間,由于系統計算原因可能對服務商造成一定的影響,在此期間服務商將不能夠進行提現或使用賞金余額進行付款操作。

    (十八) 由于系統原因平臺未能在雇主確認支付賞金金額中劃扣技術服務費的,服務商應保證賞金余額有足夠的資金用于平臺劃扣技術服務費,否則平臺有權停止向服務商繼續提供服務,直至服務商足額支付技術服務費。。

    (十九)服務商自行終止經營店鋪時,應當提前三十日在店鋪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

    七、保密條款

    (一)服務商不得向與平臺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其他服務商、雇主及平臺的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服務商應承擔一切責任。

    (二)服務商應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必須獲知本協議內容及因合作而獲知相關商業秘密的雇員、代理人、顧問等遵守保密條款,并對其雇員、代理人、顧問等的行為承擔責任。

    八、平臺責任范圍和責任限制

    (一)平臺將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盡合理努力提供相應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本協議項下的服務安全和正常運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計算機病毒、網絡通訊故障、系統維護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平臺在此明確聲明,對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對服務的可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二)本協議的簽署、服務商的入駐并不意味著平臺對服務商的身份、履約能力、服務發布、交易等行為或服務商自行上傳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擔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擔保等責任,也不意味著平臺成為服務商與用戶之間交易的參與方。因服務商的行為導致的任何投訴、糾紛、爭議、賠償等,服務商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三)平臺只是為服務商提供一個信息服務交易的平臺,對于雇主所發布的需求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其品質,以及服務商履行交易的能力等,平臺一律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九、違約責任

    (一)服務商提供虛假、失效的證明文件(包括其他相關證明)或存在欺詐等不正當行為,平臺有權終止本協議并關閉服務商店鋪,服務商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如因服務商的前述行為對平臺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服務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服務商在平臺發布錯誤、虛假、違法及不良信息,給平臺造成任何損失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賠償、補償、行政機關處罰、差旅費等),服務商須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平臺有權從服務商繳納的誠信保證金和酷音網賬戶直接扣除,如金額不足的平臺有權向服務商繼續追償;

    (三)服務商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將平臺用戶吸引到其他平臺或場所進行交易或繞開平臺指定付款方式進行交易,平臺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關閉服務商在平臺的全部店鋪,且服務商繳納的誠信保證金予以沒收。

    服務商不論采取何種方式非法獲取平臺系統數據,利用平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從事非法活動的, 平臺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關閉服務商在平臺的全部店鋪,且服務商繳納的誠信保證金予以沒收。

    (四)服務商違反本協議及《酷音平臺服務商管理規則》等平臺規則時,服務商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平臺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暫停向服務商提供服務、暫時關閉服務商店鋪、暫緩未結算款項直至解除本協議等措施。

    十、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解釋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含港澳臺地區法律)。

    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為一裁終局,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

    (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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